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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今天6/1,是香煙健康捐由10元漲為20元,本來,我也以為只漲10元而已,但是情況有點奇怪。我因為幫媽媽載以前買來的米酒,去公賣局換貨,也就是舊瓶換新瓶,公賣局的人員,特地拿了單子告訴我:「因為新包裝的香煙沒有下來,所以舊包裝仍然在賣,但是成本漲了,你參考這張單子,由這行開始,每樣香煙都漲5元..」我不太瞭解,又問了一次:「不是漲10元?」公賣局的人員說:「因為新包裝來不及,所以目前仍賣舊包裝,但是漲了5元,下次漲的時侯是6/20...」我看了單子,嚇了一跳,原來6/20日,每包煙,連同現在的5元,合計是漲15元,也就是說:「長壽香煙一包原價40元,6/1~6/19要賣45 (舊包裝),6/20起新包裝是要賣55元。」


        瞭了吧!今天一整天,抽煙的人沒幾個上門買煙,我們小店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響,都是這個煙稅害的,到底還要不要讓我們小雜貨店生存呢?可是,可笑的劃面卻出現在中視的新聞上,一個消保官,振振有詞的對著7-11的店員說:「為什麼你們的香煙漲了5元?」店員一副無奈的樣子:「因為廠商漲價...」


消保官老大,中華民國憲法是有規定:「香煙只能賣一個價格嗎?」你在指責別人之前,是不是要查一下,為什麼會漲5元?公賣局賣我們的時侯,就已經漲了5元了,其他廠商也是如此,難道你要我們這些小店自己吸收價差?如果一包煙售價是50元,老子就是有辦法擺在路邊用80元賣出去,難道也犯法?真是可笑,取締別人,卻不先搞清楚行情,真是有你的,消保官老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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