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

     今天看到新聞,有一個作母親的,帶著小孩去吃牛排,因為錢不夠,少了51塊,被服務人員要求「留下小孩」,去領錢回來。事後,該位母親向媒體報料,她的小孩又不只值51元,她身為一個媽媽愈想愈生氣。

        我也算是個生意人,常常有人到我家買東西,有些人,天生就是劣根性,從未謀面,一進門開口就說:「老闆,我是XX號的XXX,我要買XX酒,忘了帶錢,可不可以讓我欠帳?」如果你們以為,這是偶發事件,那你就錯了,又有其他的人更是厚臉皮,來買個東西幾次之後,就要求:「老闆,我過兩天領薪水,可不可以這幾天先跟你欠一下,先記帳?過幾天再來還?」我父母親是個老實人,想說左右鄰居,就讓他欠著,為了這樣的事情,我以前還跟父母親小吵過,我說:「萬一她不還,你怎麼辦?」我父母還說:「不會啦,鄰居!」


        果不期然,有個女人,還真的欠了三仟多元的雜貨錢,搬走了,因為房子是租的,所以說走就走,而這件事,是發生在我父親在世之前的事。哦~偶發事件是吧?還有一個年輕人,住在我家附近,前兩年也是在當兵,每幾天要來買保力達和飲料,也是說要求欠帳,每月結,就這樣子幾個月之後,我要求我母親不准他再欠帳,要他結清,而哪個混蛋,就再也沒來我家了,他前後欠了一仟多元。


        你們大概不知道吧,一仟多,三仟多,對一家雜貨店算是不少的錢(而且是成本算在其中,並不是純利),而我們就常常被這樣的人倒帳。更甚者,以前有一個小朋友(那時約十二歲),在大約八年前,報著他舅舅的名號來我家欠帳買糖果,一欠八年,去年從基隆回來看他的外婆,又來我家買東西,我母親說:「你還欠我們XX錢沒還。」那傢伙說:「好、好、好,我會還。」當天就又回基隆去了,還個屁啊。


        還有呢!最近隔壁來了一對夫妻(丈夫近60歲了),老婆是原住民,習慣極差,好幾次來買東西,都說:「我下來倒垃圾、我出來作XX,忘了帶錢,先跟你拿一瓶飲料來喝,我等一下就拿錢來。」可是呢,她的一下,是好幾天,而且是我母親去跟她的房東講,她纔回來說:「不好意思,這幾天很忙,忘了來還錢」老實說,雖然是25元的飲料,但是我們雜貨店就是靠這點錢,一點一滴攢起來。


        其他的,還有路過的阿狗阿猫,拿著身份證進來說:「老闆,我住在XX號,我家的門關起來,我想跟你借20元去坐車...」我說:「不好意思,幫不上忙」那傢伙還很不爽的甩門走出去(媽的!老兄,我是開雜貨店,不是開銀行,憑什麼我要借你?)


        我也不是對原住民有意見,但是最常來欠錢的,就是原住民,而倒我家三仟多元的就是原住民(當然,也有不是原住民的人倒帳)。


        我常常在想,你沒有吃這個零食,沒有喝這瓶飲料,你是會精神萎糜是嗎?


不然為什麼欠錢也要來買東西吃?


        當我看到新聞中這個女的,向媒體說:「被服務人員要求留下小孩...愈想愈生氣..」我心中的感受的是:「你這個消費者的心態很有問題」為什麼你在消費時,不多帶一點錢,以防萬一?再來基於誠信原則,你本來就要取信於人,你的小孩確實不只值51元,可是讓你留下小孩來作保有那麼難嗎?如果,你覺得51元沒什麼大不了的,一走了之,你教那些靠著這點小錢累積下來,纔能存活的商家,如何是好?找誰要這筆錢?


        這位母親,如果你覺得別人要求你的小孩留下來作保,很丟臉的話,請記住:「沒錢就不要消費,消費之前,先搞清楚,你得花多少錢?如果你消費了,而沒有足夠的錢來付款,就要拿出誠意,讓別人相信你,而不是指責別人態度有問題,我覺得有問題的人,纔是你本人。」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
    Mis人員的研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