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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看到了新聞,標題:「留法女學生成功索吻 出書分享」看到這個新聞,我只能這樣子說:「想紅想瘋了」不為什麼?因為這個動作,並不能證明甚麼,只能證明,作這種事的人,腦袋有問題。


許多女生到了國外,都會想到一件事:「會不會有豔遇,有沒有老外來搭訕!」這種心態,我覺得很奇怪?有一回,我問了公司的同事(她在歐洲留學過):「如果是臺灣的男生來跟你搭訕,你會不會給他機會?」她的答案是:「不會!」當然,我以前也曾經在路上跟女生要過電話,成功與失敗的經驗都有。再來,臺灣有些男生,我也看過沒水準的,女生不理他,就罵三字經的。


可是問題也在這了,為什麼,同樣的追求方式,在外國就稱「豔遇、美事」在臺灣就是「被騷擾?這樣的男生太輕浮?」臺灣的男生不值錢嗎?呵!或者還是老問題:「外國人甚麼都比較『長』?」


回頭來講「索百吻」的例子,這個女生名為「楊雅晴」,她很高興,因此還交了國外的男朋友,要出書:「要和大家分享,接吻是一種可愛的互動方式。」這有什麼好可愛的?我真的搞不懂?若要比勇氣,或是創新,接吻也不算什麼了不起的事,因為若干年以前,有一個華裔的女生,是個搞色情電影的,一口氣跟四百多個男的連續作愛,創下了金氏世界紀錄。看起來好像很嚇人,可是接著麻煩就來了,因為後面沒多久,另一個女的又破了她的紀錄,這也就算了,可怕的是原來在她跟四百多個男人作愛之前,本來要求作愛滋病檢驗的動作,根本也沒作,要求戴保險套的,也沒戴,搞得她心驚膽跳的,最後連導演男友,也離她而去。


怎樣?這樣的世界紀錄驚人吧,比你找一百個男人來嚼舌換口水,更厲害吧!可是那又怎麼?你找了一百個男人接吻,能夠有什麼人生體驗?什麼工作履歷?或是生理或身體的強化,老實說:「根本就看不出來?也不會有!」充其量,就是一個話題:「我找了一百個男人接吻,作了百人斬。」那跟一個花心的男生,到處宣傳:「呵,我睡了九十九個處女,再一個,就一百個了,厲害吧!」有什麼不同?哦,因為你是女的,只接吻,不作愛,而且都老外,所以不同?


接吻有什麼了不起的,你比得過人家跟四百多個男生作愛的強嗎?搞不懂你們這些女生,想紅也要有個對的方法吧。你究竟只是因為突發奇想,所以才找一百個男生接吻,還是因為想紅想瘋了,才搞出這個方法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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