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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這兩天,有很多學生在靜坐,起先時,我搞不懂他們在靜坐甚麼?今天,我纔搞清楚了,原來他們是要修改集會遊行法,由申請改為報備制,而且還要馬總統、行政院長道歉,要XXX下臺,否則就不散去。


        當我知道了這些理由是靜坐的原因之後,講真的,我嚇了一跳,先就修改集會遊行法的事來說,憑什麼要政府修改?這真的是令人不解,報備的作用在哪?報備的定義就是:「我做了,再跟你說。或者是我要做了,只是先跟你講一下。」


我真的是很「佩服」這些學生,居然為了這樣的理由,來靜坐,如果一件事情可以這樣玩,那天下還需要「秩序」這玩意嗎?更因如此,居然批評「遊集法」是惡法?


這些學生靜坐也不申請,然後再來搞靜坐,是把非法合理化嗎?若是報備這種說法可行,那就同理可證,我跟老板講:「老板,我跟你報備一下,我家裡欠錢,先向會計借個五萬來用,我先跟你報備一下。」要不看到了漂亮的女生:「小姐,我很喜歡你,等一下我拉你去開房間,我先跟你報備一下。」還是說:「爸爸,因為我很喜歡外面的XX摩托車,我一直跟你說,你都不肯,所以我把你的存摺拿出來提款,已經買了,我現在跟你報備。」


甚麼?你認為我在胡說八道?跟學生的遊集法報備的方式不一樣?有什麼不一樣?如果照學生的要求修法,也就是說:「只要我想要,我就可以做,怎麼做是我的事。」那就慘了。假設有A團體、B團體、C團體要遊行,但是他們的立場是有衝突的,而且路線也重疊了一部份。哪怎麼辦?要他們自己溝通?你們想有可能會協調好嗎?再來,遊行時,若再發生類似圍城事件時,要多少警力纔能維持秩序?這要耗費多少社會成本?什麼,不可能發生?若是發生時,怎麼辦?我們不能去賭不可能,而是要去想一下,如果發生這些事情,要怎麼解決。


老實說:「我很感嘆,因為臺灣雖然號稱民主了,可是仍有一些書生,用很奇怪不切實際的想法,想要書生治國。」當社會必須付出了極大的成本,只為了實踐了你們這些天馬行空的行為時,你們要如何來負責?要你們自殺嗎?送你們上斷頭臺嗎?就算真的這樣子做了,能把社會恢復至原來的狀態嗎?同學們,請檢討一下你們的請求吧,這真的是一個很差勁的要求,而且是未經思考的請求。


        再來,要求總統及行政院長道歉,這也很奇怪!總統府依照既定的政策,與大陸代表見面,並非私下見面,我想不出,有什麼好道歉,出來圍城的是民進X,鬧事的人也是民進X,警察維持秩序是基於權責,為什麼要某人下臺?而且馬英九的職權是大多數人選舉出來所授與的,哪我就要問,你們憑什麼要人家道歉?


與中共簽訂合約是為了便於臺商對於大陸經貿的往來,三通之後,往來大陸的時間及成本都下降了,對於大家都有好處,為甚麼他要道歉?還是只因為他叫馬英九?只要是他做的事情都不對?所以他就要道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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