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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陳雲林離臺後已有十幾天,那群在中正紀念堂靜坐的學生仍然不走,還是要馬英九道歉,還是要修改「集會遊行法」,我不得不「佩服」發起人毅力及盲從者的無知。


十多天來,未申請「集會」,一直持續在原地靜坐的目地為何?老實說不是為了馬英九道歉,也不是為了真的修改「集會遊行法」,因為這稱為名不正,言不順,明眼人都知道,這個靜坐是接著抗議陳雲林來臺時的行動,衍生出來的。


那為什麼要靜坐?又不申請,很簡單,為了引發另一場「外省人欺侮臺灣人」的爛戲碼,因為這樣的請求,明眼人都知道不可能達成,而總統府及立法單位,也不可能因為一小撮學生的無聊要求,就修法道歉,自然不會去理會了,接下來是什麼?那些學生就會說:「馬英九政府是多麼的傲慢?不願與人民溝通,我行我素...」什麼話都出來了,再來就是持續靜坐而沒有申請,最好就是有警察來驅離,什麼?驅離?這太好了,「外省人又開始欺侮臺灣人了」,xx黨又開始哭唱悲情歌了:「臺灣,你是我們的母親..」,於是政客立即趕赴現場聲援學生(終於有舞臺可以顯現身段,指責外省人了),發起及參加靜坐的某些學生及人士,心中暗喜:「坐了這麼久,終於弄出了點成績來,我終於拿到了政治圈的入場卷了,又向政治這條路邁進一大步了。」


搞了半天,什麼修改「集會遊行法」?要馬英九道歉,不就是個恍子嗎?而目地就是為了有一場轟轟烈烈的驅離場面,以及悲情訴求,而這個行動必須有好人及壞人合演,好人就是那些學生啦,至於壞人,那當然就要馬英九政府的警察單位出來跑龍套,本來連路人甲都當不上的XX黨人士,就會像電腦上的視窗訊息,立即彈跳出來:「外省人欺侮臺灣人、馬英九你為何不道歉、馬英九你當了總統就目中無人....」至於總統府發言人只好很無奈地表示,這一切的驅離行動都是依法處理...(被人捅蓄意了屁眼,不能喊痛,只能說捅屁眼的人,是不小心要求在他脫褲子後,剛好插入..)。


如果只要靜坐,就可以強迫修改你想改的法條?大家都來靜坐就好了,比號召的人力、如果找不到那麼多人,就用灌水的方式,號稱有多少人會來,多少人支持?哪有什麼人不會?從每次的XX黨愛臺灣,手牽手、手「淫」護臺灣,還看不出來嗎?來一百人說二百,來一仟人,說成三千,來一萬人說成十萬,來個五萬人,就吹成五十萬人,不就是這樣子吹噓的嗎?什麼野草莓?根本就是在太陽底下曬了十幾天,連一點新鮮感都沒有的爛草莓,你們在搞什麼?全臺灣人會不知道嗎?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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